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3-02-09 09:33:00
- sxpg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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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注评协〔2023〕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 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报送及2023年度会员会费交纳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2〕5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上报工作
(一)报送资料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明细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评估师花名册(含非评估师股东)、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报送方式
财务报表采用网络报送的方式。
1.网络报表报送方法: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汇总与报表的报送工作继续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可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 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模块,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视频讲解。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户的评估机构,可由财务人员直接登录填报;对未申请过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需要先申请账号再登录填报。
2.网络报表报送时间: 各资产评估机构于 2023年2月9日—3月15 日,登录“行业管理平台”上报财务报表(逾期不上报财务报表的机构将列为本年度行业自律检查的重点) ,同时将所需报送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并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sxspgcw2021@sina.com。
(三)填报的有关要求
1.各评估机构会员财务报表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各评估机构会员仅报送本机构财务报表,不包含分、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
2.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项时,所填项目应当具备相应业务资质。
3.关于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中的“编表说明”填写以下内容:(1)机构简要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通过备案取得资产评估资质时间,机构人员构成情况等内容;(2)机构2022年收入情况;(3)机构认为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4.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数据,并负责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在得到省评协确认后,网上财务报表报送工作结束。
(四)有关情况说明
行业财务报表中需要填列的会计报表数据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机构会员数据来源为2022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单位会员模块”;执业会员数据来源为2022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
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二、关于2023年会员会费交纳工作
(一)会费交纳标准
1.团体会员会费标准: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 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评估机构上一个会计年度内 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 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 10000元; 300万元以上至 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 50000元; 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 800000元。
评估机构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3.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巩固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缓解疫情给会员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行业稳定发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会员2023年应交本级会费予以25%的减免,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对会员2023年应交省本级会费予以10%的减免。
(二)会费交纳时间及方式
1、会费交纳方式
会员按照“行业管理平台”中实际应交会费金额进行会费交纳,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交纳及微信、支付宝交纳。
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银行账号: 1454534464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西里街支行
2、会费交纳时间
2023年2月9日至3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报送资料)
冀帅珑:0351-5639016
中评协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石如梁:13051653113
秦玉恒:18515423171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2023年2月8日
- 附件11111111.doc 1353MD5
电话: | 0351-5639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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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0号希望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