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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上报2021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2-01-26 0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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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注评协〔2022〕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 2021年度财务报表上报及2022年度会费交纳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8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上报工作

(一)报送资料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明细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评估师花名册(含非评估师股东)、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报送方式

财务报表采用网络报送的方式。

1.网络报表报送方法: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汇总与报表的报送工作继续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可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 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模块,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视频讲解。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户的评估机构,可由财务人员直接登录填报;对未申请过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需要先申请账号再登录填报。

2.网络报表报送时间: 各资产评估机构于 3月11 日前,登录“行业管理平台”上报财务报表(逾期不上报财务报表的机构将列为本年度行业自律检查的重点)  同时将所需报送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并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sxspgcw2021@sina.com。

(三)填报的有关要求

各评估机构会员财务报表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各评估机构会员仅报送本机构财务报表,不包含分、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项时,所填项目应当具备相应业务资质。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数据,并负责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在得到省评协确认后,网上财务报表报送工作结束。

    (四)有关情况说明

    行业财务报表中需要填列的会计报表数据以2021年1231日为基准日;模块中评估机构会员数据来源为2021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单位会员模块”;模块中执业会员数据来源为2021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二、关于2022年会费收缴工作

(一)会费缴纳标准

1.团体会员会费标准: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 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评估机构上一个会计年度内  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 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 10000元; 300万元以上至 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 50000元; 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 800000元。 评估机构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二)会费交纳时间及方式

1.会费缴纳方式

会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及微信、支付宝缴纳。

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银行账号: 1454534464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西里街支行

2.会费缴纳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报送资料)

冀帅珑:0351-5639016    

中评协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石如梁:13716265433

徐光宇:18515423171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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