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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收费项目公示

2020-11-12 11:42:00
sxpg
原创
8083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会认真梳理了收费项目名录,现公示如下:

一、会费收取

我会的会费收取严格执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的规定收取会费(文件见附表)。具体如下:

1.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评估机构会员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10000元;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50000元;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800000元。

评估机构会员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评估机构会员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相关纳税申报表,并按规定上报机构备案所在地地方协会和中评协。其中,评估机构会员会费免交的相关信息,应在年度资产评估行业会计报表中予以单独列示。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

我会所承揽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系人民法院委托的专业评审业务,我会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法办〔2019〕364号)的规定实施,由人民法院书面委托至我会,并交纳评审费用,我会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相关评审费用标准采用《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基数评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办〔2019〕96号)规定。

(具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见附表)

三、须特别说明的情况

我会的收费项目仅上述两项。须特别说明的是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我会严格按照组织章程和相关规定从事业务活动,不收取任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费用。

资产评估师的考试、阅卷、职业资格认证及证书发放等工作,均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考试报名费由中评协负责收取,我会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除以上收费外,我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人员、组织以我会名义收取上述以外的任何费用,均为诈骗,我会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力。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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